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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林省直机关(省监狱、强戒机关)招考公务员录用后五年不得调动

2014-09-03 11:33:59 字号: | | 【 打印 】
  2014年下半年吉林部分省直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65名。具体计划如下:本次吉林省监狱、强戒机关特殊考试录用医护、朝语翻译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名额共计165名,其中省直监狱、强戒所110名,市(州)监狱、强戒所55名。
  考生在2014年9月9日8时30分至9月11日14时30分期间报名,9月21日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考试前考生可使用最新复习教材2015年吉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订购地址: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31)备考。
  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测验》高者优先。体检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此次招录的医护类和朝语翻译类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调动,否则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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