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江苏 > 公考资讯 > 正文

江苏兴化市:关于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2014-09-10 16:29:49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  ,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程序
  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招考单位(部门)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小结。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组织考核。招考单位(部门)对拟转正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对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3.确定等级。招考单位(部门)党委(党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并结合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录用人员的拟定级别。
  4.审核备案。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材料,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5.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招考单位(部门)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办理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
  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取消录用。
  三、工作要求
  做好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
  考核和定级审核备案须上报的材料:
  1.公务员试用期工作总结一份;
  2.招考单位(部门)考核报告一份;
  3.转正定级审批表格三份(样表附后);
  审核备案材料请各招考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于9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83326185(综合干部科),83228870(录用调配科)。
  附件: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公务员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江苏海安新录用公务员全为本科学历

热点关注微信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微信新浪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腾讯微博订阅号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订阅号、QQ群 公务员考试QQ群、歪歪歪歪学习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