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孝感应城市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35名公告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hubei)获悉,2014年孝感应城市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3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笔试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可使用2014-2015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共35个。其中网络技术岗位5个,文秘岗位5个,辅助管理岗位25个。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户籍在应城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岗位专项条件
1、网络技术岗位:招录5人,男女不限,计算机、设计与制作及相关专业。
2、文秘岗位:招录5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1人,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3、辅助管理岗位:招录25人,男性,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电话号码:0712--3231912。
3、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者从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由应城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初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文职人员身份及待遇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应城市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应城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报名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共35个。其中网络技术岗位5个,文秘岗位5个,辅助管理岗位25个。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户籍在应城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岗位专项条件
1、网络技术岗位:招录5人,男女不限,计算机、设计与制作及相关专业。
2、文秘岗位:招录5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1人,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3、辅助管理岗位:招录25人,男性,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电话号码:0712--3231912。
3、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者从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由应城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初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文职人员身份及待遇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应城市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应城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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