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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招聘交通协管员等岗位145人方案

2014-09-23 16:32:31 字号: | | 【 打印 】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neimenggu/)获悉,2014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招聘交通协管员等岗位145人,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9月23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可参考2014-2015年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
 
  根据《石拐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由于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计划
  1.石拐区人民法院辅警:8名;
  2.石拐区人民检察院辅警:7名;
  3.石拐区信访局工作人员:3名;
  4.石拐区一级公路收费员:54名;
  5.石拐区矿管站收费员:46名;
  6.石拐区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22名;
  7.石拐区卫生系统(护理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6)为了妥善安置石拐区临时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凡区属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临时工作人员报考以上岗位,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均可报考。
  (7)为了解决我区部分1997年及以前入学的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针对这类群体在一级公路收费员岗位招聘中单独划出5个岗位(男性:2人、女性3人),用于解决他们的就业,并对其放宽户籍(不限)、年龄条件,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条件如下:凡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持有报到证(报到单位:石拐区人事局或石拐区生源)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此岗位考试。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石拐区法院、检察院、信访局、一级公路收费站、矿管站、交通协管员工资待遇如下: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和岗前业务技能考试,优胜劣汰,试用期工资:每月1350元/人,每人办理一份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延续使用,并报人社局备案。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人,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同时,实行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性绩效工资奖励制度,每半年发放一次。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可高出或低于上述标准,但绩效工资总量不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但考核评优比例不得超过15%。
  2、石拐区卫生系统护理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和岗前业务技能考试,优胜劣汰,半年内工资每月1350元/人。每人办理一份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925元(基本工资:1000元;基础绩效工资:555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7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石拐区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石党办法[2014]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通知(在石拐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向区各单位下发招考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采用边报名边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2014年9月18日—9月23日,地点: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72818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到时未领取者后果自负。
  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持报名表2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费:70元(2014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统一笔试,分别面试(不含报考检察院、法院岗位的工作人员),按报考单位、岗位、性别、成绩分别录取。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不含报考检察院、法院岗位的工作人员)。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具体的复习材料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石拐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rsj.shiguai.gov.cn)。
  2.报考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加3分。
  (2)石拐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等六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考核合格的考生加2分;石拐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服务期满的见习生加2分。
  (3)现在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加分以满1年计算,不满1年的不予计算,加分以2014年7月31日为计算基准月,向前推算满12个月为1个加分周期。中间有中断的,中断期间不予加分,中断前、后工龄合并计算。以前从事过临时工工作,现在已不从事不加分。(临时工是指人事部门核定的财政统发工资的临时人员,加分以各单位证明材料为准,如出现虚假证明材料,后果自负)
  (4)石拐区户籍的考生加3分(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只限石拐户籍考生报考的岗位不在此项加分范围内。
  以上加分均计入笔试成绩,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无效。
  3.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如考生达不到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确定,但不包括石拐区部分1997年及以前入学的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同时对所有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体能测试。
  此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并按报考单位、岗位、性别分别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范围。石拐区部分1997年及以前入学的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报考石拐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进行面试,根据工作需要,把体能测试作为此类考生的一个评分要素。体能测试由专业人员设定分值标准,统一组织进行测评(测评分值按百分制打分)。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米*4往返跑、3000米跑、1500米健步走、仰卧起坐以上5项目为男生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以上3项目为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结束后,将当场公布成绩。
  5.计算总成绩
  各岗位考试人员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标准(报考石拐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岗位的工作人员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专科)、民族(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其他少数民族)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范围。如还未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并列人员进行一次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直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在石拐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并将考核结果报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聘用程序。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发现有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生在招考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行为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并适时公布。
  报名表.doc
  计划表 (version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