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公考资讯 > 正文

2014下半年四川泸州市公务员考试特别提示

2014-09-26 09:58:27 字号: | | 【 打印 】
  泸州考区2014年下半年公务员考试重要提示
各位应试人员: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违纪舞弊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将采取以下措施: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2、本次考试为全封闭考试,开考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出场。考试期间将对所有考场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和无线信号屏蔽、监测。
  3、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随身物品进行检测,考生除必备考试用品外,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考座,一旦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4、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7、实行考后雷同试卷检测,凡抄袭、被抄袭、串通作弊、有组织作弊等行为的,均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请各位应试人员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拒绝作弊,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同时提醒考生注意:
  1、因我市城区部份路段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实行单行道通行,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线路,确保按时参考;
  2、因考试正值泸州市举办“第二届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外来人员多,住宿比较紧张,请需要住宿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泸州考区考点示意图、公交车线路、考点周边旅馆请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上查询。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9月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