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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昌吉州公安机关招聘巡逻防控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2014-10-04 10:18:2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公布2014年昌吉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专业巡逻防控队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4年昌吉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简章》安排,10月10日—10月12日将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10月10日—10月12日每天上班时间内。
  二、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或乘2路、4路、40路转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及以上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详情请查阅《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简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将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2014年昌吉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笔试成绩
  昌吉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