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宿迁市市级机关单位选调简章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宿迁市选调11名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10月8日8:30至10月20日17:3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位,须具有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具有所报考职位身份以来两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10月1日)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职回避要求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10月8日8:30至10月20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20:00;缴费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1日17: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迁党建网、宿迁英才计划网、宿迁考试鉴定网、宿迁人才网“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专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人员,于10月24日登陆上述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8,其中市档案局职位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相关职位人员可重新报名。
(二)笔试与专业加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进行专业加试的,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加试的,按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 考察与体检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组织部门审核。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无合适人选,则不予选调。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宿迁市纪委组织部:84368606
宿迁市委农工办综合处:84368481
宿迁市档案局办公室:84368456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三)公告网址
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
宿迁党建网(http:// www.sqdj.gov.cn)
宿迁英才计划网(http://www.sqrcb.gov.cn)
宿迁考试鉴定网(http:// www.sqrsks.com)
宿迁人才网(http:// www.sqrc.cn)
附: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位,须具有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具有所报考职位身份以来两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10月1日)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职回避要求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10月8日8:30至10月20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20:00;缴费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1日17: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迁党建网、宿迁英才计划网、宿迁考试鉴定网、宿迁人才网“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专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人员,于10月24日登陆上述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8,其中市档案局职位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相关职位人员可重新报名。
(二)笔试与专业加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进行专业加试的,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加试的,按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 考察与体检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组织部门审核。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无合适人选,则不予选调。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宿迁市纪委组织部:84368606
宿迁市委农工办综合处:84368481
宿迁市档案局办公室:84368456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三)公告网址
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
宿迁党建网(http:// www.sqdj.gov.cn)
宿迁英才计划网(http://www.sqrcb.gov.cn)
宿迁考试鉴定网(http:// www.sqrsks.com)
宿迁人才网(http:// www.sqrc.cn)
附: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选调 单位 |
单位代码 | 选调 职位 |
职位代码 | 选调 计划 |
职 位 要 求 | 专业加试 |
市纪委 | 101 | 科员 | 01 | 4 | 1、中共党员; 2、法律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中文文秘类专业及侦查专业; 3、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从事案件检查工作,适宜男性。 |
写作 |
101 | 科员 | 02 | 1 | 1、中共党员; 2、计算机类专业; 3、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从事案件检查工作,适宜男性。 |
写作 | |
101 | 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科员 | 03 | 1 | 1、中共党员; 2、审计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3、有审计或财会相关工作经历。 |
||
市委农工办 | 102 | 科员 | 04 | 2 | 1、中共党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 |
写作 |
市档案局 (参公管理) |
103 | 科员 | 05 | 3 |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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