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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聘145名公告

2014-10-13 11:51:09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4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聘145名,其中教师99名,党政职能部门、教学部门和教学辅助部门人员36名,学生辅导员10名,报名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7日。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正厅级建制。2010年6月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示范校建设单位,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现有广州和珠海两个校区,校园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59万册。学院下设有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广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系、思想与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名,专任教师近千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适应我校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学院“十二五”规划及国家骨干校建设中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学生辅导员共145名,其中教师99名,党政职能部门、教学部门和教学辅助部门人员36名,学生辅导员10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及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七)户口迁移条件。录用在珠海校区工作的教职员工落户珠海市单位集体户;录用在广州校区工作的教职员工落户广州市单位集体户。其中落户广州校区集体户的教职员工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本次招聘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kjyzp@126.com,邮件主题名为“高校人才网+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如:高校人才网+张三+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专业教师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0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学院依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2014年10月28日前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dit.edu.cn/)上公布(材料不全视为初审不合格),并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2.复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7:30前持本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的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我院复审,逾时不再受理。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说课+答辩)。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7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30%);面试内容为说课(相应专业课)和答辩。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包括笔试、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7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30%);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实操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条件: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1:3,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3人或以上,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6人或以上,达不到6人,但超过3人,则只能录取1人,以此类推。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技能测试。
  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随考试总成绩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30%+答辩×20%。
  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
  (二)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58陈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李老师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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