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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塔城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巡逻防控人员面试通知

2014-10-17 09:37:36 字号: | | 【 打印 】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专业巡逻防控队伍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简章》要求笔试考试已结束,现就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10月16日-17日,10:00-14:00,16:00-18:30(北京时间);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00-14:00,16:00-18: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报告厅。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按《简章》要求资格审查材料为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须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另,2014年拟退役士兵报考限户籍岗位需提供部队出具的何时何处入伍及何时退伍的证明原件、士兵证件及户口本原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入伍销户证明)。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10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北京时间)开始面试。
  地点: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携带报考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考场监督人员要审查考生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对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
  (3)采取结构化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比例的岗位,应聘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整体结束后,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进入体能测试等信息。请及时关注。
  塔城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表
  塔城巡警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