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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阿克苏公安机关招聘巡逻防控人员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公告

2014-10-17 09:53:39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公布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布如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10月15日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10月16日10:30时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网站查询。
  10月16日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10月16日21时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网站查询。
  体能测评安排于10月16日21时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网站查询。
  二、体能测评
  1.根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简章》规定,体能测评由各地州市州公安局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详细地址:乌喀公路,阿克苏地区第二中学南校区以南乌喀公路南侧)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前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在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集中。
  4.在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除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外,不得携带包具及其它任何物品(含各种液体化妆品、饮料和打火机等)。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定于2014年10月20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宣布并发放体检表。参加体检的考生按体检表的有关要求粘贴相片,认真如实的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
  3.如考生放弃体检,请在发放体检表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4.体检分组安排于10月17日20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网站查询。
  5.参加体检的考生请10月20日上午9时前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及体检费(约300元)、《体检表》空腹(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到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集中。
  6.在参加体检时,考生除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体检表》外,不得携带包具及其它任何物品(含各种液体化装品、饮料和打火机等)。
  四、其它要求
  1.体检结束,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当主动与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公安局联系,并按要求进行考察。
  2.考察时间:2014年10月21日—11月7日(体检结果、考察工作安排于10月21日12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网站查询)。
  附件:(1)10月15日面试成绩
  (2)10月16日面试成绩
  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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