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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伊春市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

2014-11-12 16:06:03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4年伊春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2014年伊春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17日13:30分;
  地点:伊春市警校六楼会议室。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按照省公务员局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具体名单附后)。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无故本人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一式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一式3份)。
  5、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6、报考项目生职位的,须携带省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7、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省有关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8、考生需要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
  各位考生看到此通知后务于11月14日16时之前与市公安局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458--3956402,3956405。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  春  市  公  安  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伊春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参加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014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