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招聘28人公告
摘要:2014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招聘28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周三),本次招考设技能测试和法律知识笔试两个环节。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审判辅助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的掌握能力,可参考公考博士团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系列之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考编外辅助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张家港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电脑速录技能、书面记录技能和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所需要的其他业务技能;
5、双眼裸视力0.3(标准对数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周三),8:30-11:00、13:0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楼一楼。(由法院东门进)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考条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2、经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3、报名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但本人须于11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到上述报名地点接受视力初检,初检合格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有关材料。
4、初审合格并完成报名者于2014年11月24日9:00-11:00、13:30-16:30至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楼一楼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考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考设技能测试和法律知识笔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技能测试和法律知识笔试分别占60%、40%计算。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包括看打和听写两个环节。
看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电脑软件提示,考生用汉字将一段文字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即为看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看打测试仅限使用拼音类输入法和五笔字型类输入法,考场将统一提供该两类常用的输入法软件。
听写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70字/分钟的资料,考生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录音资料内容记录在指定的记录纸上。正确率(有效记录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即为听写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50%+听写测试成绩×50%。
看打测试和听写测试分别设合格分数线.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二)法律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审判辅助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的掌握能力。
进入笔试的考生须在接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政审
在技能测试、法律知识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考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者一旦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11213。纪检监督电话:0512-58111217。
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考编外辅助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张家港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电脑速录技能、书面记录技能和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所需要的其他业务技能;
5、双眼裸视力0.3(标准对数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周三),8:30-11:00、13:0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楼一楼。(由法院东门进)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考条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2、经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3、报名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但本人须于11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到上述报名地点接受视力初检,初检合格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有关材料。
4、初审合格并完成报名者于2014年11月24日9:00-11:00、13:30-16:30至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楼一楼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考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考设技能测试和法律知识笔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技能测试和法律知识笔试分别占60%、40%计算。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包括看打和听写两个环节。
看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电脑软件提示,考生用汉字将一段文字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即为看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看打测试仅限使用拼音类输入法和五笔字型类输入法,考场将统一提供该两类常用的输入法软件。
听写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70字/分钟的资料,考生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录音资料内容记录在指定的记录纸上。正确率(有效记录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即为听写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50%+听写测试成绩×50%。
看打测试和听写测试分别设合格分数线.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二)法律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审判辅助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的掌握能力。
进入笔试的考生须在接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政审
在技能测试、法律知识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考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者一旦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11213。纪检监督电话:0512-58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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