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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选择范围广

2014-11-14 10:40:39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从职位申报表中透露出以下招考信息:
  一、招考对象: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职位类别: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考试类别为B类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jiangsu)专家对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的分析发现,应届毕业生选择范围较广,也是公务员考试的主体。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条件较为苛刻,但是为了更广泛的吸引外地人才,公告中规定,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无户籍限制。这对准备报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外省考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2015年的广大应届毕业生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因为按照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的规定:
  2013年和2014年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省人社厅同时提醒,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对于初次报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该教材涵盖行测、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三个考试科目的所有考点,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试卷出题范围均不会超越该教材的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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