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喀什师范学院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xinjiang)获悉,2014年新疆喀什地区招聘工作人员22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等。非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前可使用201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喀什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喀什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师范学院的前身是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62年9月。1978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我院事业编制总额为1046名(新党编办〔2012〕21号)。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近12000余人,有教职工9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92人,管理岗位189人,工勤岗位91人,现有空编74。根据我院实际需求,2014年下半年急需招聘高校教师13人,行政、教辅人员9人,招聘人员以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兼招部分特殊专业的优秀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止。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所有岗位的应聘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联系方式参考附件二)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认真阅读“公告”、“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等附件,认真查看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报名表”内的报名邮箱。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0998—2892512
单老师、 张老师 0998—2892226
(五)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须下载打印、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或电子版材料)。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一并发送到本岗位报名邮箱,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应聘资料、证件原件在笔试时需提交复审)。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九)报考专业目录请参照“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试行)”及“附件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七、资格审查
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上公示。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等。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非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院考核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次要考察知识面、理论功底,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非教师岗位面试考核内容:
非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除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实验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技能操作。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入闱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师范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喀什师范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喀什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喀什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郭新华 喀什师范学院纪检委副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8-289089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师范学院网(www.kstc.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喀什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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