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毫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协管公告(60名)
2015年安徽毫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60名城管协管员,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报名地点是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其中大学毕业生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结合201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亳州经济开发区发展环境,拟公开招聘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协管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60名。分两类条件进行招聘,第一类为大学毕业生类(编号:2001),名额为30个;第二类为退伍军人类(编号:2002),名额为30个。根据报名情况,若有一类报名人员不足,可以将名额调剂到另一类。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4、具有本市户口;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退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推荐表)或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公交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四、招聘办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
大学毕业生类:上午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申论》
退伍军人类: 上午9:00-11:00 《文化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大学毕业生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按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退伍军人类按照《文化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3、入围比例
大学毕业生类按照笔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退伍军人类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能测试参照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者,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招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3天。
八、聘用
一经聘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三年内被聘用人员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被解聘的除外)。
九、工资待遇
本次所招聘城管协管员月基本工资1400元,办理五险,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0元工龄工资(此前不在开发区指定岗位工作的年限不予确定为工龄年限);其他待遇与开发区现有同身份执法队员享受同等待遇。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明透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5995091、5995090
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995061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5132036
亳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59950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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