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阜阳市临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7人)
2016年安徽阜阳市临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可结合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详情如下:
2016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中共临泉县委、临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6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yldbz.gov.cn)、阜阳市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临泉县人民政府网(www.linquan.gov.cn,下同)、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qrlzy.net,下同)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笔试
2016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土木类、水利类、临床医学类、法律、护理学、医学基础知识9个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专业岗位的考生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24日8:00-17:30上班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务新区南楼521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39051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临泉县人社局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六、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50%+专业知识成绩/1.2*50%)。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仍然相同的以专业科目中的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
上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相应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八、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时间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临泉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成绩公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390513
监督电话:0558-6512425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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