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六安裕安区城投公司招聘10人公告
2017安徽六安裕安区城投公司招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六安裕安区城投公司招聘1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安徽六安裕安区城投公司招聘10人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是裕安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全区基础设施的筹资融资、投资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运营、产业发展投资等任务。现因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相关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重业务、重素质、重能力,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思维活跃,善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区人社局牵头,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共同负责,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区人社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负责,区城投公司配合。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城投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共同组织,实行专业考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投融资机构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为1:3。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开考。
4、根据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城投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考察结果依次递补1次。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裕安区政府网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城投公司现有工作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年龄放宽5年,学历可放宽到专科。一经公开招聘录用,试用期满后其财政供给编制身份不再保留。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试用: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试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年薪基本薪酬月平均的7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个岗位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60%)、年度绩效薪酬(30%)和聘期绩效薪酬(10%)三部分组成,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其中:财务总监年薪上限17万元、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年薪上限14万元,工作人员年薪上限12万元。薪酬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四)本次招聘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含行政事业单位)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由区人社局、国资委、城投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302868
0564-3236216
裕安区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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