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亳州市公务员考试第二阶段面试资格复审及警察职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为了做好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警察职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工作,根据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人围人员440人,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亳州市电大综合楼一楼(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等材料。
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盖章)办理资格复审,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3、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证书,如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无法提供服务证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服务协议或合同等,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由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由本主管部门出具。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报考的须在证明中注明本人不在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协议期内,不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晋升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和遴选公务员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满2年证明材料、录用批复或录用审批表。
5、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已离职报考的(含辞职、取消录用等),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本人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已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6、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2、本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因委托他人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下载>>>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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