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阜阳颍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下半年安徽阜阳颍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安徽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适用于本次考试,考生可参考使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下半年安徽阜阳颍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颍上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度下半年颍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7年度下半年颍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8名(见附件1《2017年度下半年颍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7日起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www.ahys.gov.cn)和阜阳市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0日16∶00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4、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22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阜阳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1月28日9:00开始直接从阜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地点。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5、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2017年 12月4日8:30-11:30(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颍上县政府五楼,联系电话:0558-441070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 《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 《申论》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6、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统考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申论》成绩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具体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8-4430010(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股)
0558-4410709(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58-4412971(县人社局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颍上县委组织部
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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