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六安金安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9年安徽六安金安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报名地点:金安区城管执法局二楼204室(东城路)。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城市管理相关知识、文史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金安区2019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城管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因城管工作强度较大,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双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金安区城管执法局二楼204室(东城路),联系人:郑立平。
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交《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并签署《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承诺书可自行下载正反两面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均需填写完整、贴好照片)。
报名须携带的材料: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城市管理相关知识、文史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1月2日上午8:00-11:30到金安区城管执法局204室(东城路)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中实行加分制度,具体条件如下:
加分政策:1、部队转业士官(1—4级士官)加2分;2、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官)加1分;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3分。单项不重复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记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入围: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分数相同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五)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人员于11月15日前携带报名时交验的各种证件,到金安区城管执法局204室(东城路)提交证件原件,接受资格复审。11月15日下午5:30前未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姓名、成绩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递补
资格复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被举报并查实的,所空缺出的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正常发放),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1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享受“五险一金”和相关待遇。
(十)管理
实行聘用制,半军事化管理,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街道(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和要求,将通过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区城管执法局:0564-3261606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564-3953156
六安市金安区城管执法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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