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青阳县城区小学、初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
《青阳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业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向教师广泛宣传。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抄送: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青阳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根据城区小学、初中的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包括蓉城镇农村小学)、初中公开选调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吴蓓蓓
副组长:杨忠喜、夏登云、孙利
成 员:曹清生、伍萍、程寅根、王晓士、宋珺、
钱照平、曹立、段厚利、葛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立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聘用方法: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今年从农村学校选调到城区学校共18人,城区初中选调7人,城区小学选调11人。具体情况如下:青阳三中选调3人(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1人);青阳四中选调4人(语文、数学、历史、政治教师各1人);青阳县实验小学选调数学教师1人;蓉城镇第二小学选调信息技术教师1人;青阳县第三小学选调4人(语文、数学教师各2人);青阳县第四小学选调5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2人)。
(二)聘用方法
鉴于选调单位目前中级、高级职称岗位不足,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根据选调学校实际情况有可能高职低聘(有关聘用按文件规定执行),且从岗位变换的下月起执行所聘岗位工资及津补贴标准,待本校职称岗位空缺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恢复原职务聘用。
三、报名条件 :
(一)选调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含蓉城镇农村小学)和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到城区小学的教师应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选调到城区初中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本专业毕业但任教申报学科连续3年以上。
(三)选调到城区的教师须编制内在农村学校服务满六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四)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安全事故、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直接责任者不予参加选调。
(五)其它不适合选调的人员不予参加选调。
四、选调方法:
(一)公告:通过青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携考核材料于8月11日,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三)选调方式:选调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选调对象提供的材料,依据考核评分细则(满分100分)对其进行逐项打分。根据考核成绩,对照选调岗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1∶1确定入围人选。分数相同,以教龄、年龄长者优先,如有弃权按总得分依次替补。相同学段学科,高分择岗。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选调程序和本实施方案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相关学校做好选调教师各项管理工作。
(二)选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资格。
(三)工作人员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必须秉公办事,对教师提供材料的认定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徇私舞弊。发现工作人员和学校相关负责人有违规行为,从严处理。
六、查询监督:
咨询电话: 0566-5021343 0566-5021653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9019
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解释。
附件:《青阳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青阳县2021年城区小学、初中面向全县
公开选调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 、学历:本科及以上20分、大专18分、中专(含高中)16分。
二、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15分;市、县“骨干教师”13分;县教学能手7分(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累加)。教龄:从教满25年及以上15分、25年以下满20年13分、20年及以下满15年11分、15年以下满十年的9分、10年以下满6年的7分。(教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省级以上综合表彰15分,市级综合表彰13分,县级综合表彰7分(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党委、政府部门的综合表彰。相应级别的单项表彰减半计分。以上奖励计分以最高等次记,不累加)
此项最高得分15分(获奖赋分与教龄赋分不累加)。
三、2015-2021六学年度学校考核中,有一次优的记4分、一次前三分之一记3分、一次合格记1分(同年度不累加)。此项最高得分为24分。
四、2018-2019、2019-2020、2020-2021三学年度,本人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评选等相关教学业务竞赛(不含辅导学生各类竞赛获奖)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以最高一次计分,不累加计分)。此项满分为5分。
五、2015年9月-2021年6月六学年中,在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中(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报学科检测成绩均分或合格率优秀(全县前三)的一次计5分,良好(前二分之一)的一次的记4分。所任(非所报)学科成绩按1/2计算,同一学年(所报学科与所任非所报学科)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2015年9月-2021年6月,在教学点(南阳小学按教学点计分)工作的每年记1分,最高分6分。此项满分30分。
六、三年来(2019年-2021年)在教育部门主办的论文评选中获省一等奖6分,省二、三等奖、市、县一等奖5分,市、县二等奖2分(同一篇论文按最高奖次计)。或(在2015—2021年)承担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有立项批准和结题证书的记6分;虽未结题但有立项批准和通过中期评审的且能提供有相关研究材料的记2分;逾期又未批准延期的课题不计分。上述得分可累加,此项满分为6分。
教师考核提供材料说明:
一、提供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明原件后返还,上交复印件。(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须在任期内)
二、提供学校考核记录表,该表与学校报人事股备案的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复印件须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三、提供六学年度中申报人所在学校小学毕业检测、小学抽测成绩统计表或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校完整的统计表,包括全校各班级参加考试人数,各班级均分、合格率,全校总均分、合格率等),对申报人所带班级成绩认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校长签名、学校盖章)。教学点工作的由中心小学出具证明(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四、科研课题须提供课题审批原件和研究过程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章及验证人签名)及其它证书原件或学校验证的文件复印件。
五、必须一次性提供申报材料,考核评审后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县教育体育局。
文章来源: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104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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