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招聘公告
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南谯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0亿元。为充实加强企业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共9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城投事业;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起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滁州公共招聘网(http://www.chuzhoujy.cn)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 12月16日(星期四)—12月22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在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菊香苑小区东侧残联大楼东侧5楼509办公室)。咨询电话:0550-3927266。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招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负责解答。
(三)面试
1.面试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比选,按不低于3:1比例择优选取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确定,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拟任岗位基本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视情根据本次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0-3035307。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名、面试、体检等现场环节,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地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皖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低风险地区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本公告由南谯区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cznq.gov.cn/zwdt/tzgg/39229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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