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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4-10 08:57:26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4人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经批准,我校2023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4名,具体情况见下表(另见附件1)。公告同时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fyvtc.edu.cn/)发布。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详见下方文章来源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中的资格条件。其中,引进岗位中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的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中文件以及对应成绩单课程的中文介绍;除港澳台地区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引进人才生活补助政策,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推荐)
 
  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将材料发送到《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当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除港澳台地区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中文件以及对应成绩单课程的中文介绍);
 
  (4)报考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最近6个月内);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以“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rc01/国际贸易学/张三”,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表格纸型为A4,大小不超过2M。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材料,考察环节再核对档案。
 
  2.现场报名
 
  我校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引进岗位所需专业情况,视情况分别赴高校、招聘会进行宣讲,宣讲之后可进行现场报名,为避免外校考生无法进入校园或招聘会,建议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网络报名要求材料的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少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均须现场采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学校留存。同时递交与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五、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的形式
 
  专业考核采用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考核成绩的确定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考核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专业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官网公布。如专业考核成绩相同,则按所在专业考核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提交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报批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报批手续。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1.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引进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发布的标准和解释认定。
 
  十、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学校纪委对整个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7901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266861(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0558-2273009(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219828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2.附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4.附件:同意报考证明.docx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rsj.fy.gov.cn/content/detail/642e7f52886688e0368b45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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