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铜陵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铜陵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2013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家属,凭市组织部门证明,年龄放宽5周岁;
(六)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lldbzh.gov.cn)、铜陵先锋网(http://www.tlxf.gov.cn/)、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tlksy.com)等媒体上发布的《铜陵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铜陵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tlksy.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统一为 3月27日 10:00至 3月 31日 14: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铜陵市 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 295 X 413 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非常重要)。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有关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 4月 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 4月1日 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4月2日 12: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 4月 16日14:00之后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科45元收取。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笔试考试费用,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4月17日至19日(工作时间),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到铜陵人力资源考试院(北京西路440号)办理减免手续,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报考教师岗位的,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 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岗位,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招录岗位的报考人员,于 4月 3日8:00— 12:00 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 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报考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科目1)和岗位专业知识(科目2)两科,分别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该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其中,教育综合知识权重占笔试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
报考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科目1)和岗位专业知识(科目2)两科,其中,卫生基础知识权重占笔试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
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两科,权重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
报考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每科10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报考考生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达不到100分的(报考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考生两科成绩加权合成后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经省统一组织、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生”、“三支一扶”等国家规定的“服务基层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4月22-23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增加2分。
( 二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 4月 21日上午 8:00—9:40;10:2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限按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9月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至2013年9月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面 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的%。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1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1:3比例的岗位,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其中,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和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60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当日该面试考官组平均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市文化馆专技岗位面试另行通知。
八、体检
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科目2、科目1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岗位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应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九、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于10日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41,2168526;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2)。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陵先锋网、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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