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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13-06-05 17:06:34 字号: | | 【 打印 】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提供:2013年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欢迎加入安徽事业单位QQ群:23209779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达到及格分数线70分以上,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4日,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委机关幼儿园办公室(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大院内)。乘车路线:市内乘1路、3路公交车至黄山大厦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606314 联系人:汤主任 省委机关幼儿园网址:http://www.ahswyey.com/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原单位录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3)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技巧考核两部分进行,专业测试总分按100分计算。 结构化面试(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包括写教案(15分)、说课(20分)、无生上课(20分),面试前按抽签顺序确定相关教材内容,给予考生1小时封闭备课,分析教材、说课及无生上课时间为每人20分钟;另根据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的相关内容,现场答辩(15分)。 技能技巧考核(30分):本次设定舞蹈(15分)和自弹自唱(15分)两项测试。其中舞蹈自选,题材不限,时间设定3分钟,现场提供音乐播放器;自弹自唱现场抽取测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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