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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7-12 08:28:16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决定,2013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5名(其中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南陵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笔试后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卫生系统医技岗位、县文广新局播音和表演等艺术类岗位面试环节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17日至4月23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籍山路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考生本人报名者免交照片,现场电子摄像),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卫生系统医学影像、麻醉专业比例不低于2:1),不足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报考教育系统人员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注重对所报学科基础知识的考察。卷面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报考卫生系统医技人员笔试科目为《卫生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具有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卷面分为100分。


  其他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两类: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卷面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5月9日—5月10日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5月12日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5月13日至14日,携带相关证明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3-6910305)。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面试:


  (1)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报考卫生系统医技岗位、文广新局播音和表演等艺术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测试。以上各招聘岗位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案笔试后在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公布。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3)参加文广新局播音(主持)专业的考生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其它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专业测试)根据岗位情况进行编组,分为混合岗位和非混合岗位。当按混合岗位编组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时,参加某一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当按非混合岗位编组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时,参加某一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全部为外聘考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交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三)成绩合成


  文广新局播音和表演等艺术类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通过考核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在县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系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2013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文广新局播音(主持)、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的,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确定)的顺序,依次由应聘人员选择单位。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在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3-6910305  6910307  6817951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中 共 南 陵 县 委 组 织 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2013年岗位表及资格审查表http://nl.ahxf.gov.cn/content.asp?id=35874&Class_ID=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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