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122人 12月10日报名
2012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共计122名(其中2名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其中,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的系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2年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14日
2、报名地点:无为县农保中心(无城二坝路县国土资源局对面原无为县人才市场内)。
3、报名所需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资格证书、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持上述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提供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中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对于取消或减少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6、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用,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⑴、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⑵、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于12月20日-21日,凭身份证到县政府二楼B213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护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资料分析和写作等。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县政府A206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4、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入围面试人员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医护岗位测试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处理问题以及医护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权重合成。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社局、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察情况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在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县先锋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公告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3-6610577 (县委组织部)
0553-6610117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53-6611743 (县监察局)
附表:职位表
中共无为县委组织部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为县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