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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3-09-05 00:00:22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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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安徽省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司法行政机关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职位代码400001—400046)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复审,于2012年11月20日13:30—17:30,在安徽警官学院西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一号教学楼模拟法庭进行。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项目”人员(即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中央及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相关合格证书、籍贯和户籍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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