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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55人 30日起报名

2013-07-06 00:44:29 字号: | | 【 打印 】

  合肥市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求,广泛地吸纳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经巢湖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5名。招聘对象主要为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本市现有在编在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时间(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原件退还),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项内容】报名。属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但聘用考察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监察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共同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同意其报名。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办理了报名手续人员即进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由入围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其它: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3。不足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6月6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选择退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时间届时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时间为6月15日(周六)上午。


  8:00~9:30《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与内容: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巢湖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知识等


  《专业知识》主要为报考岗位应知会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定义判断、资料分析。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均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培训班。


  为保证新聘用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巢湖市人事考试中心(巢湖市人社局办公楼四楼)申报加分事宜。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经查分程序后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见招聘岗位表)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须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同上要求。


  (六)自主择岗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其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岗位实行自主择岗。自主择岗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择岗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由入围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分别选择岗位或单位。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和不愿择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参加择岗人员自主择岗后进入聘用环节。


  自主择岗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七)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1-82185834(巢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51-82392792(巢湖市监察局)


  查询网站: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crs.cn/)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巢湖市2013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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