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滁州市三支一扶招募90人 13日起报名
滁州市2013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7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三支一扶”人员选拔笔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6号)要求,现将滁州市2013年度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和对象
全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为90名,其中:南谯区20名、全椒县12名、来安县26名、凤阳县3名、定远县12名、天长市5名、明光市12名。
招募对象为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在确定招募人选后,根据本人志愿及所学专业等情况统一安排。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分别设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咨询电话:南谯区人社局0550-3524903、全椒县人社局0550-5039669、来安县人社局0550-5629322、凤阳县人社局0550-6735941、定远县人社局0550-4288041、天长市人社局0550-7770428、明光市人社局0550-8031858。
4、报名人员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2013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招募人员确定之前仍未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报名人员需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二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6、5月29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考生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取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取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取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2、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3、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各县(市、区)不设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6月14日20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apta.gov.cn/)查询考试成绩,随后考试成绩将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5、考试参考资料。《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3年版)。各县(市、区)组织报名时,按照考生自愿原则组织征订上述教材和收取教材费。
四、体检和考核
各县(市、区)根据招募计划数按1:1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入围对象。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主要对毕业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招募人员确定和培训上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予以公示。经公示和审核确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统一由各县(市、区)组织岗前培训。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皖人社秘〔2013〕10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以及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政策。
七、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
2、对因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滁州市卫生局
滁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