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资料:判断推理练习5
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将试行新的考试模式,即“2+X”模式。新的“2+X”模式则是让《行测》和《申论》成为必考科目,特殊职位增加专业科目考试。也就是说,如果报考特殊职位,考生将要考三门。为了帮助更多考生积极备考,安徽硕文依据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安徽人事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交流群:58130290
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资料:判断推理练习5
【例题】经济学家:如果一个企业没有政府的帮助而能获得可接受的利润,那么它有自生能力。如果一个企业在开放的竞争市场中没办法获得正常的利润,那么它就没有自生能力。除非一个企业有政策性负担,否则得不到政府的保护与补贴。由于国有企业拥有政府的保护和补贴,即使它没有自生能力,也能够赢利。
如果以上陈述为真,以下哪项陈述一定为真?()
A.如果一个企业有政策性负担,它就能得到政府的保护和补贴
B.在开放的竞争市场中,每个企业都是有自生能力的
C.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自生能力,它就会在竞争中被淘汰
D.如果一个企业有政府的保护和补贴,它就会有政策性负担
【例题】有经验的电影剧本作者在创作120页的电影剧本时,通常会交上135页的初稿。正如一位电影剧本作者说的,“这样使那些负责电影的人在接到剧本后有一个机会进行创造,他们至少可以删掉15页”。
以上引用的这位电影剧本作者的论述表达了下面哪个观点?()
A.除了提供剧本外,通常电影剧本作者并不涉及电影制作的任何方面
B.熟练的作者容忍和允许由审核人修改剧本草稿
C.真正富有创意的电影剧本作者极易冲动因而不能固守规定的页数
D.要想认识到剧本哪部分最适合保留下来,需要特殊的创造力
【例题】红红、丹丹、阳阳、珍珍和慧慧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因工作的需要,她们不能同时出席公司举办的新产品发布会。她们的出席情况是:(1)只有红红出席,丹丹、阳阳和珍珍才都出席;(2)红红不能出席;(3)如果丹丹不出席,阳阳也不出席;(4)如果阳阳不出席,慧慧也不出席;(5)已经决定慧慧出席发布会。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推出()。
A.丹丹出席发布会,阳阳和珍珍不出席发布会
B.珍珍出席发布会,丹丹和阳阳不出席发布会
C.阳阳和珍珍出席发布会,丹丹不出席发布会
D.丹丹和阳阳出席发布会,珍珍不出席发布会
【例题】甲乙丙丁四人的国籍分别是:英国、俄国、法国、日本。乙比甲高,丙最矮;英国人比俄国人高,法国人最高;日本人比丁高。
这四个人的国籍是()。
A.甲是英国人,乙是法国人,丙是俄国人,丁是日本人
B.甲是法国人,乙是日本人,丙是俄国人,丁是英国人
C.甲是俄国人,乙是法国人,丙是英国人,丁是俄国人
D.甲是日本人,乙是法国人,丙是俄国人,丁是英国人
【例题】某地发生一起凶杀案。经分析凶手有两个人。侦察员拘留了甲、乙、丙、丁、戊五个犯罪嫌疑人,并掌握如下情况:
(1)如果乙不是凶手,那么甲也不是凶手;
(2)乙只有和丙在一起,才会参与作案;
(3)如果丁是凶手,戊一定是帮凶;
(4)甲和丁中至少有一个人是凶手;
(5)丙没有参与这起凶杀案。
问:谁是杀人凶手?()
A.甲和乙是凶手
B.丙和丁是凶手
C.乙和戊是凶手
D.丁和戊是凶手
【解析】D。“除非一个企业有政策负担,否则得不到政府的保护与补贴”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命题,“企业有政策性负担”是“企业能得到政府的保护与补贴”的必要条件,所以“企业能得到政府的保护与补贴”是“企业有政策性负担”的充分条件,即D项正确而A项错误;由“如果一个企业在开放的竞争市场中没办法获得正常的利润,那么它就没有自生能力”可知B项错误;国有企业即使没有自生能力也可能赢利,因此C项错误。
【解析】B。根据题干可知,有经验的电影剧本作者给那些负责电影的人一个进行创造的机会。因此,可以推出熟练的作者容忍和允许由审核人修改剧本草稿,即B项是题干论述表达的观点。题干中没有涉及电影剧本作者的职责,A项属于无关项:同理,C、D两项题干也没有涉及。答案选B。
【解析】D。考查复言命题的推理。(5)否定了(4)的后件,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推理规则,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所以可推出阳阳出席;同理,由(3)可推出.丹丹出席;(2)否定了(1)的前件,根据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推理规则,否定前件就能否定后件,可推出丹丹、阳阳或珍珍不出席。由丹丹和阳阳都出席,可推出珍珍不出席。即D项正确。
【解析】D。山“丙最矮”、“乙比甲高”、“日本人比丁高”和“法国人最高”可知,丙、甲和丁都不是法国人,因此乙是法国人;由“丙最矮”和“日本人比丁高”可知,丙和丁不是日本人,则甲是日本人:由“丙最矮”和“英国人比俄国人高”可知,丙不是英国人,则丙是俄国人,丁是英国人。选D。
【解析】D。考查必然性推理的相关知识。由(5)可知丙不是凶手;再由(2)得,乙不是凶手;由(1)肯定前件就能肯定后件,可得甲也不是凶手;再由(4)可得,丁是凶手;进而由(3)得,戊也是凶手。正确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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