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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老师政法招录公告上有句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是什么意思  具体指什么  谢谢! 我生源地是重庆巫溪后考入重庆三峡学院,2009年毕业后,因为学校不能留户口和人事档案,我家因为搬到成都所以我的人事档案在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户口在成都,我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啊?因为那个政法干警要求应届,我不能确定我是不是应届毕业生了。请问我能报考嘛?
2013-05-25 16:10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您好,根据2010年招考政策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5-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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