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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种情况报考2011年国家公务员应该视为几年基层工作经验?几年工龄?
本人情况: 1、2009年7月毕业。 2、毕业后办理了就业暂缓,2010年3月解除后户口及劳动关系打回家里人事局。 3、事实上我2009年5月已经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9月正式入职,2009年10月办理社会保险,正值解除暂缓的时候离职,保险办停。 4、2010年3月从上一份工作离职后参加第二份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调离档案,更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5、现在,即2010年7月,辞去第二份工作进入第三份工作,计划8月份签订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以上我的情况,请专业的好心人帮忙解答下:像我这种情况报考2011年国家公务员应该视为几年基层工作经验?几年工龄? 谢谢!
2013-01-01 21:40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经验可以与原工作单位协商开具工作证明。相对应的工作时间(除去中间待业的时间)合计起来即为工作经验。此外基层工作经验的定义为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有关工龄计算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1-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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