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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9年7月毕业,未就业,档案存放在县劳动人事局,有未就业登记证明,能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013-03-30 17:42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3-3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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