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 公考答疑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内容
未解决 已解决
查看次数:7184  
国家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界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界定,我进入面试了 可是部委说工作经验的界定必须依照劳动合同上注明时间,而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经验证明无效,所以我被取消面试资格 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也没有调剂的机会 请问这个基层工作经验的界定是依据什么文件的 希望以后没有人步我后尘,请公示工作经验界定细则
2013-02-03 18:34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关于基层工作时间的规定请参考: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2-04 09:47
相关问题
|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