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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方协议
你好: 我是2011年7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我的档案和户口挂靠在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方协议还没签,但学校为了升学率逼着我们先去盖了章。请问下,我想报考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这样算是应届毕业生吗?那个三方协议盖了章对报考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
2013-04-29 10:19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但是当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详情需咨询招考单位。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4-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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