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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示后取消录用资格会通知本人吗?
会以什么方式通知?谢谢!
2013-01-23 13:08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录规定”中关于公示的条款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1、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你说的情况未明确说明,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网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1-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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