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 公考答疑 > 安徽公务员考试 > 内容
未解决 已解决
查看次数:2753  
试用期内辞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当年的公务员吗?
你好!我原来是某事业单位的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1年11月正式到单位报到的,有一年的试用期,由于一些原因,不想继续从事这份工作了,已于2012年1月份办理正式辞职手续,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可以报考2012年安徽省的公务员吗?对政审考察有没有影响 
2013-02-16 11:49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规定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安徽省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注: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你不在不可报考范围人员之内,请以2012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中的规定为准!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2-16 12:00
相关问题
|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