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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格
我是2016年6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之前和某公司签了三方协议,但是后来毁约了,也就是三方协议没生效,我的档案都在我的生源地的就业局放着的,现在还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6年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吗?
2016-07-29 16:09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您对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07-2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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