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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我是17年毕业的,6月中参加的工作,但是一个月之后离职了,到新公司是8月中,但是签订劳动合同写的时间是2017年9月1日。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符合19年省考的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吗?
2019-03-22 11:42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感谢你对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03-2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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