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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毕业,把户口迁出学校,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签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缴纳社保,那还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今年的国考吗?
因为学校说不签三方协议就不给报到证,没有报到证就不能把户口落实在武汉,档案也只能打回原籍或者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我想问下档案和户口要怎么处理才能在毕业后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今年的国家公务员? 还有户口和档案是一起走的吗?
2019-05-28 12:18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05-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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