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 公考答疑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内容
未解决 已解决
查看次数:624  
应届生的界定
2019年的毕业生,在学校交过三方协议,档案被学校转回我家当地的人社局,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直到现在还未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也未交过社保,还算应届生吗?如果在两年择业期内签订了派遣合同,我还能保留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吗?
2020-06-25 22:53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算。若缴纳过社保就不算应届毕业生。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06-28 16:37
相关问题
|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