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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田村路街道招考1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5-01-30 09:08:2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北京田村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15名。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此次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笔试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选任人员不需参加笔试)。可结合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田村路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配置灵活、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田村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社委发〔2009〕1号)以及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田村路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田村路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5名,面向田村路街道辖区和临近地区选任社区工作者4名。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人员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日之后出生);
  6、从事过党务工作、担任过党组织负责人或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任人员报考条件
  选任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年龄条件要求为:男性57周岁以下(1958年2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52周岁以下(1963年2月1日之后出生);
  4、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田村路街道辖区或临近地区。
  6、从事过党务工作、担任过党组织负责人或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四、招考和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5年1月30日-2月2日。
  2、公告方式:公招网(网址:www.gongzhao.net)和社区公示栏、社区电子信息屏。
  3、报名时间:2015年2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携带《田村路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选任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同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海淀区玉泉路8号田村路办公中心309室(社区建设科)。
  5、报名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选任的退休人员须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政策咨询电话:88268350、88268352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5年2月13(周五)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7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选任人员不需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5年3月18日(周三)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周一)9:00—17:00到海淀区田村路街道社区建设科(玉泉路8号玉海园二里1号楼田村路办公中心三层309室)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5年3月26日(周四)全天进行面试。
  (四)政审及体检
  田村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田村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的情况,田村路街道可在本次考生中,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补录空缺职位。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田村路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选任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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