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北下关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108人公告
2015年北京北下关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108人。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至3月4日,工作日的9:00-11:30,14:00-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选任社区工作者不参加笔试。其他人员笔试内容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可结合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详见下文。
北下关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任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水平,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以及《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社委发〔200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北下关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任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招考或选任,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经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二、招考和选任名额
北下关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任社区工作者108人。
三、招考、选任条件
(一)招考社区工作者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1周岁以上、40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已经按国家要求缴纳了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的, 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6、中共党员、从事过党务工作或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二)选任社区工作者条件
选任人员应为离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军队自主择业人员,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原则上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本市户籍;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6、中共党员、从事过党务工作或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用,年龄条件可适度放宽。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2月6日至3月4日,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地区单位公告栏和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发布公告。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至3月4日,工作日的9:00-11:30,14:00-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选任社区工作者不参加笔试。
报名地点:海淀区学院南路47号北下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科204室。
咨询电话:62115021,62126060-216、203。
报考人员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北下关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任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公开招考人员40周岁以上的需持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选任的离退休人员须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7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暂定于3月12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注:选任人员不参加笔试。
3、面试
面试对象: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和选任报名人员。请通过笔试分数线的考生和选任社区工作者报名的人员于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社区建设科204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暂定3月13-15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海淀区学院南路47号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六层会议室。
4、政审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选任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北下关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北下关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下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北下关街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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