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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49人公告

2015-02-10 14:58:39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北京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49人。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周四)至2月27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详见下文。
  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49名,其中北京怀柔医院43名、中医医院4名、妇幼保健院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见附件1《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报名地址: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南平房会议室,政策咨询电话:69623041。
  (二)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6日(周四)至2月27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01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负责具体组织,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面试以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3月上旬, 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以个人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区卫计委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区卫计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 、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附件:
  1.《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怀柔区卫计委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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