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考录公务员面试成绩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说明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丰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进行说明。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25%(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数3:1比例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数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
联系电话:59553622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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