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公务员面试热点:法官“怕耽误接女儿”居然打人,这是谁之过?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北京公务员面试热点:法官“怕耽误接女儿”居然打人,这是谁之过?。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北京公务员面试热点:法官“怕耽误接女儿”居然打人,这是谁之过?
热点背景
“真想不到,人民法院的法官竟然会在法院大楼里对我动手!”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市民徐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自己5月11日下午在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咨询案情时,被该院民二庭庭长胡某抱脚摔地,致使脑部轻微脑震荡、多处软组织受伤。(8月28日《新华网》)
独家解析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北京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北京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而就此次发生的事情,却让我们对于“法官”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法官为群众提供法律框架内的适当帮助,本无可厚非,但却因为耽误其接女儿的时间,就对咨询的市民,实施暴力行为,这很难让人理解出自一个“法官”之手。
这一事件衍生出来的反思还有到底真的是徐先生的“言语过失”,还是胡某在拿“权力发威”?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屡屡曝出官员打人事件,不由得让人质疑,这些官员的匪气从何而来呢?这就是我们心目中那些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领导所为吗?
在此事件中,徐先生关心自身利益的案情进展,到法院向法官咨询,再正常不过的公民权利。却受到了如此的对待,这让群众以后如何享受自己的权利。这件事件的发生,不仅涉事官员需要反思,到底是在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在为民务实,还是说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损害公民的利益!另外,司法机关也应该对这类事件加以重视,考虑把提升和锻造一支优秀的司法队伍,纳入今后的工作目标,从源头上杜绝人民法官执法犯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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