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东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1人)
2016年北京市东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1人)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北京市东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1人)公布如下。
2016年北京市东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1人)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东城区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2.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4.符合单位所需报考条件;
5.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6.招聘职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16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考后现场复审的方式。
考生报名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考试报名”栏目。
(二)报名考试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2016年3月1日(周二)至3月3日(周四)每日9:00-17: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将统一进行网上审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
2.打印《准考证》: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各单位进行网上初审。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周三)上午9:00至3月18日(周五)下午17:00在网站上打印《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打印准考证”栏目。
3.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后,招聘单位通知拟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
(4)2016年的北京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
(5)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核表。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阶段岗位能力测试人选。
3.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统一在“王府井人才港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4月中旬左右。网址:(http://www.bjcwrc.com/n6445923/index.html)
(二)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能力测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合格线为60分。
(三)公布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拟定2016年5月,在“王府井人才港网站”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参加由用人单位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在“王府井人才港网站”进行网上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调动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本人在网上报名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取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三)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监督电话:64066742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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