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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7-14 15:22:2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定于2016年8-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全区基础测绘基准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区与国家基准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建设、运行、维护相关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地理国情监测的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海岛(礁)、近海滩涂测绘,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航空摄影及数据处理的有关工作。
  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位于广西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自治区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外业数据采集、调绘和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自治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的技术性工作;承办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测定的有关工作。
  广西遥感信息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全区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和导航数据的获取与处理等技术性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内业数据处理和成图等技术性工作。
  广西地图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负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缩编、编制自治区基础地理底图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政府决策、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等各种公益性专题地图的编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普通地图、地图集(册)的编制及电子地图的开发、应用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收集、管理、分发与服务;承担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广西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广西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乙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测绘地理信息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建库和应用;承担测绘地理信息异地存储工作。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同时作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西站、武汉大学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函授站,分别开展有关技能鉴定、函授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志于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能适应测绘工作环境和管理的要求;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步审查
  1、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下载招聘简章。
  2、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2016年7月23日0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通过“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者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单位证明等,jpg格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信息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者后果自负。
  3、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应聘者于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节假日顺延)至2016年7月30日18:00前通过“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7月29日12:00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2: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方式与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必须于8月4日12:00前到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共100元(依据桂价费〔2010〕269号文)。缴费方式:
  (1)南宁市的应聘者到交通银行以现金缴款方式缴费,并将银行回执单送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科确认、开票(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大楼3楼,电话:0771-5606324)。
  (2)南宁市以外的应聘者到当地银行以电汇方式缴费(务必使用“电汇”方式,并在电汇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应聘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及时对帐确认)。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建政东支行,单位名称: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帐号:451060706018160006360。
  未按时缴费、未按规定进行缴费确认导致无法识别考生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者完成缴费后,请于2016年8月8日09:00-8月21日17:00登陆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应聘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未领取缴费收据的应聘者可凭银行缴费回执领取缴费收据。
  (二)笔试、面试方式和要求
  1、招聘初级岗位的新进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
  2、部分招聘岗位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具有博士学位以上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方式以计划表中明确为准)。
  3、笔试试卷分为两卷,一卷为《公共科目》,一卷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测绘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试题为闭卷作答方式,每卷考试时限为2小时,100分制,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问答(分析)题等。《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按各占50%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题向有关高校或专家征集或从有关题库中抽取,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同一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采取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降低报名人数的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告后,方进行开考。初步资格审查情况(含报名情况、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等)将通过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5、笔试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在笔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则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报考参加本局组织的公开招聘工作。
  6、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的人选,其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参加面试人选本人提供的有效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单位证明等)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试卷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按有关规定组织。
  8、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招聘单位协助,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设7或9人,由招聘单位、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人员以抽签形式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每一岗位面试结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宣布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当天全部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人选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准后,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党委(支部)组成考核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研究确定,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确定递补人员排序。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是排序的重要依据。
  4、考试成绩的确定: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确定为5:5)计分。
  (四)体检、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南宁市统一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柳州市统一到柳州市工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递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及时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单)报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2、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和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招聘人员基本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聘用、工资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统一的文本格式。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存入个人档案。
  5、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有关市人才服务中心。
  6、试用期和聘用工作的其他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等事宜。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18、5606302。纪律监督小组设在监察室,负责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并接受群众举报。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6320。
  (二)成立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1、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67、5623619。
  2、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45006,电话:0772-2092859、2092811。
  3、广西遥感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遥感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35、5606341。
  4、广西地图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地图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0247、5665990。
  5、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44450。
  6、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419。
  7、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职业学校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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