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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2016-09-14 17:30:49 字号: | | 【 打印 】
  玉屏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发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玉屏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勤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6日,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四楼办公室。
玉屏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勤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不良嗜好。
  4、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男性同等情况下持C1或E驾照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1、男性3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限退伍军人。
  2、男性2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限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此岗位需参加笔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6日。
  2、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四楼办公室(玉屏县火车站水塔旁交警大队)。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856-322255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1张。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面试;
  2、体能测试;
  3、体检;
  4、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5、拟定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
  6、上岗培训。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
  7、聘用。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我大队提出岗位安排方案,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基础工资1800元/月(含基础工资1500元、考核工资300元),三金一险除外。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食宿自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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